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实现政府采购资金一体化管理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实现政府采购资金一体化管理
2020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同步上线运行,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实现了从采购预算编报到合同支付的采购资金一体化管理。
以前,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细,实际采购预算资金与年初编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脱节,采购资金的支付更是游离于系统监管之外,使政府采购交易执行成为一座“孤岛”。“一体化系统”与“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同步上线运行,大大弥补了采购预算与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方面的不足,使政府采购交易执行与部门预算、国库支付实现了无缝衔接。
在采购预算编报方面,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统一部署,将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随部门预算一同上报。在部门预算“二上”时,要求预算单位对项目支出涉及政府采购部分进行细化,做到应编尽编。部门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还可根据业务变动情况申请对年初政府采购预算进行调整。
在采购资金来源保障方面,除了要求把采购预算编细、编实外,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也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中进行管理。预算单位凡使用已下达的财政性资金、暂未下达的采购保障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进行采购的,均须在“一体化系统”中结合编报的采购预算确定采购资金来源,并且采购资金一旦被确定后,即不再允许做其他支付用途。已确定资金来源的采购项目会自动被推送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只有采购资金来源得到落实的项目,才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报政府采购计划,继续采购活动。截至3月26日,“政府采购云平台”已接收来自“一体化系统”188个预算单位填报的已落实资金来源的采购项目,共计747笔,涉及采购计划资金约为6.2亿元。
在采购资金支付方面,“政府采购云平台”与“一体化系统”进行有效对接。凡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均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据合同备案信息填报采购资金支付通知单,通知单信息会自动被推广送到“一体化系统”,“一体化系统”将收到的采购资金支付通知单作为采购合同支付控制额度,在额度控制范围内完成合同资金支付。截至3月26日 ,“政府采购云平台”已有35个预算单位向“一体化系统”推送资金支付通知单,共计110笔,涉及支付资金约为244万元。
随着下一步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模式的推广应用,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将实现从采购预算、采购意向,到采购计划、交易执行,再到合同支付、履约验收的全流程闭环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