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全面开展《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专题研究工作
原标题:自治区全面开展《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专题研究工作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按《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全面启动新一轮城镇规划编制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厅局及各盟市全面开展《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21-2035)》专题研究工作。系统总结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2019年度重点任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客观评估各部门涉及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关任务的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谋划“十四五”重大问题, 深入分析我区“十四五”时期城镇化发展的趋势特征,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提出建议纳入新一轮国家及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重要举措和重点项目;主要任务、重点目标和重大举措展望到2035年。
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同步包含自治区“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及自治区特色小镇高质量创建典型案例集等。目前专题研究及规划编制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