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全力打好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攻坚战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全力打好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攻坚战
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全力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搬迁改造任务。
一是加强督导。2019年,在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危险化学品搬迁改造落实情况督查中对17家危化品搬迁改造企业进行了督查检查。同时,把督查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向各盟市反馈了问题清单。今年6月3日,召开了部分盟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了搬迁改造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石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石化行业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列入搬迁改造名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三是制定验收标准。征求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以及有关盟市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条件及工作程序》。要求具备验收条件的盟市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验收,提前把工作做扎实。验收工作以盟市验收为主,自治区进行抽查和评估。
四是帮助企业排难解困。各盟市高度重视,以人为本,深入研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要素保障,开辟绿色通道,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搬迁改造问题。包头市工信局会同包头市国土局等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土地审批等入园手续问题,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赤峰市宁城县成立了双赢化工破产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出让变现全部资产进行清偿债务和安置职工,加速推进企业破产重组。
截至目前,按《指导意见》和《方案》要求,全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17家企业,已完成搬迁改造企业11家,2020年底前须完成5家,2025年底前须完成1家。
下一步,将继续督导未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的盟市,加快工作进度,采取有力举措,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督促有关盟市对搬迁改造工作建档立卡,及时进行验收销号。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帮助企业解决在搬迁改造中存在的手续办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