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七项措施推进合同帮农工作
原标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七项措施推进合同帮农工作
为进一步维护农牧民权益、帮助农牧民增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全区农村牧区产业特色,创新帮扶方式方法,深入推进精准、特色合同帮农工作,当好涉农涉牧企业和农牧民发展的“助推器”。
一是开展“合同帮农宣传月”活动。全系统将每年8月定为“合同帮农宣传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各盟市利用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涉农涉牧合同法律法规宣传与咨询活动,公布涉农涉牧合同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涉农涉牧主体依法签约、诚信履约、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开展涉农涉牧企业走访调研活动。以发放调查问卷、深入走访调研等方式,发现涉农涉牧企业或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确保帮扶举措落到实处。
三是培育涉农涉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引导涉农涉牧市场主体不断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把培育、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涉农涉牧企业作为服务农村牧区市场主体、打造诚信品牌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大诚信示范宣传和失信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涉农涉牧诚信经营环境。
四是规范指导签订涉农涉牧订单。组织合同评审委员会成员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对涉农涉牧企业自制的订单农业合同文本实施有重点的帮扶指导,纠正霸王条款。积极为订单农户提供合同咨询服务,指导当事人依法签订、变更合同,指导涉农涉牧合同当事人依法履行合同。
五是制定推行涉农涉牧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涉农涉牧合同示范文本,针对涉农涉牧市场主体推广使用,力求从源头上帮扶涉农涉牧市场主体依法签约、规范履约,提高涉农涉牧合同履约率。
六是做好涉农涉牧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积极鼓励农牧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以现有生产设备、农机器具、原材料、已生产或将来预收的农产品、牲畜、原材料、半成品办理抵押登记获取贷款,破解涉农涉牧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
七是重拳出击,严厉查处涉农涉牧合同违法行为。通过受理投诉举报等途径,不断扩大案源线索,及时发现涉农涉牧合同违法行为,并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