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社厅积极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原标题:自治区人社厅积极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自治区人社厅健全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决策依法履行。
一是健全完善了内部制度,形成了完备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修订了厅“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厅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厅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办法”,对决策事项范围、程序等进行了明确;制定了“厅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明确审核机构及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核的程序和内容;修订了“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制定、审查、备案程序及建议审查制度等;修订了“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完善了外聘律师和公职律师的管理措施。
二是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程序和“三统一”要求,提高了决策的可执行性,2015年以来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307件次,制定、报备、公布规范性文件113件;建立清理长效机制,2015、2017、2019年共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1168件次,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91件,清理结果全部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是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发的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建立了咨询专家库,现有专家138人;在厅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意见征集、咨询投诉的渠道,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先后与内蒙古务达律师事务所、祺翰律师事务所、爱德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协议;积极发展厅公职律师,现有厅公职律师4人;做到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