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服务 目前助企融资1489亿元
原标题:全区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积极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服务 目前助企融资1489亿元
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帮助企业利用动产抵押登记和融资作为服务经济、助力企业复产复工的切入点,多举措提升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水平,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截至7月23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695件,抵押登记金额1489.39亿元。其中企业2118件、外商投资企业28件、农民专业合作社156件、个体工商户186件、农业生产经营者397件。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积极为广大企业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深入企业走访了解发展情况及存在困难,大力宣传《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网上填报动产抵押申报材料,避免因资料填写错误导致重复申报,有效降低登记成本。
二是提高登记效率。认真贯彻《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范动产抵押登记程序,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做到动产抵押登记咨询“一口清”,一次性向业务咨询人员讲清登记要件、登记范围、登记程序等办理内容;实施“日办结”制度,要求负责具体登记工作的旗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登记要件齐全的动产抵押事项要当日办理完毕;实施“日督促”制度,要求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每日对所属旗县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所有符合登记办法要求的申请当日办结。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抵押人提交的有关登记材料严格审查,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对《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明令禁止抵押的动产,坚决不予办理,严格把好动产抵押物登记、变更、注销关。
四是延伸服务领域。指导和帮助企业拓宽抵押物范围,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抵押物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大力推广生产原料、钢结构资产、活畜、农产品等抵押,积极探索利用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融资租赁抵押等新型抵押方式进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