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原标题:赤峰市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全力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决定自2020年9月28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各地高度重视,及时排查火灾隐患,严厉查处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密切配合,强化部门协同。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立了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市防火办联合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赤峰市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做出具体部署。认真分析违法农事用火、违法祭祀用火、违法林草业生产用火、违法施工作业用火、违法野外生活用火、其他违法行为和各种故意纵火行为等七类野外违法用火特点规律,要求各地聚焦整治七种违法用火行为,重点查处、集中整治。喀喇沁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公安、民政、文旅、应急、林草等部门召开火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会议。敖汉旗、乡(镇)两级政府狠抓防火工作落实,加强防火检查、督查力度,从进入防火期开始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
二是抓好落实,加强检查督导。全市严格落实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措施,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安排两个工作组督导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对北部旗县违法用火行为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南部旗县区违法用火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森林草原违法行为要求立即整改。克旗、阿旗、左旗、右旗、宁城县等旗县区组织政府督查室、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开展防火督查,形成工作合力,严格督导落实野外用火的各项工作。
三是严格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全市紧紧围绕火源管控这个中心,认真开展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各地统筹兼顾,压实火源管控责任,强化群防群治、网格化管理,加强对进入林区作业和放牧人员的监管,严格野外用火审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森林公安局为有效管控林区野外用火,制定了《赤峰市森林火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翁旗也制定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克旗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冬季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严格落实火源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发生。各旗县区森林公安局坚持“发生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曝光一起”的原则,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坚决依法严惩肇事者。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森林公安等执法人员3476人,派出检查组99个964人,查处、制止违法用火行为64起,罚款24人17860元。
四是广泛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刊播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公众号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山口路卡、村社、林区生产经营单位等人员密集区域悬挂防火警示旗、标语、横幅,对进山入林人员宣传教育,构筑全民安全用火、防范火灾的思想防线,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市防火办在广播电台插播公益标语,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克旗融媒体中心开辟了专栏,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处罚案例,提高警示教育覆盖面。敖汉旗18个乡镇苏木街道和4个国有林场全面开展了为期10天的火灾防控宣传工作。红山区各有林单位张贴防火码,注册登记“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确定了专人负责。
随着元旦和春节两节来临,上坟烧纸、烧秸秆、烧灰积肥等违法用火行为进入高发期,全市各地将继续开展防火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总结违法用火专项行动的典型做法,保护好全市的生态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