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屏障 建设大美巴彦淖尔
原标题:筑牢生态屏障 建设大美巴彦淖尔
抓住机遇统筹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于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市林业和草原局充分认识到,全力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机遇,关系到全市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巴彦淖尔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技术审核意见》等文件精神,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统筹谋划,科学整合巴彦淖尔市各类自然保护地。配合自治区林业勘察设计院完成自然保护地前期调查摸底和内业整理工作;配合自治区专家组完成保护地优化、勘界、调整论证工作;根据整合优化预案结果,统筹推进招投标、自然保护地调整成果图件制作等工作;积极提请市政府先后3次组织各旗县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召开会议,专题听取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预案论证修改情况,并就一些难点问题现场办公落实,使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进度快、效率高、质量好。
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原有建制镇、居民点、基本农田,人类活动频繁,严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通过积极争取,将哈腾套海苏木政府所在地及周边农田、村庄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矛盾大的部分调出了自然保护区,调出总面积达到3.8万多公顷。整合优化后,既解决了部分保护区的保护工作与农牧民生产生活之间存在的历史矛盾,又进一步完善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同时为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预留了空间,符合地方实际需求。
目前,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通过自治区和国家林草局审核,由国家林草局上报国务院,等待正式批复。整合优化涉及面积和功能区调整保护地6处,因相邻或重叠被整合撤销的保护地有4处,新拟建自然公园保护地3处,由自然保护区转化为自然公园2处。预案总体上达到了生态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生态环境得到更好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廊道连通性得到较好保障的目标。整合优化后,全市将形成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草原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23处782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8%。
规范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地区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预防和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自治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中涉及自然保护区的52个工矿企业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自治区环保督察涉及自然保护地问题6个,已整改完成4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2017~2019年“绿盾”行动发现问题已整改完成105处点位。
同时,全市以推动各级各类整改问题为契机,切实加强和规范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将全市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经费全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了巡护工作制度、举报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等,并建立巡护台账、巡护日志,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区碑、界碑、界桩,并在自然保护区出入口、关键节点、外围立实物标,同时全部设立电子标;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并由当地政府批复,保护管理工作日渐规范化、法制化,保护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保护恢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湿地具有蓄洪抗灾、净化水质等功能,对维护生态系统动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黄河流经巴彦淖尔市345公里,形成了乌梁素海、纳林湖、奈伦湖等300多个大大小小的湖泊和湿地,成为巴彦淖尔市极为宝贵的自然资源。
巴彦淖尔市组织相关旗县区申报全区第一批自治区级湿地公园,经自治区湿地公园评审专家组实地考察和总体规划论证,临河镜湖自治区级湿地公园、杭后屠申泽自治区级湿地公园和中旗牧羊海自治区级湿地公园一次性全部获批,填补了巴彦淖尔市自治区级湿地公园的空白。积极组织乌梁素海湿地、巴美湖国家湿地公园、牧羊海湿地公园申报自治区级重要湿地,争取落实了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生态效益、退耕还湿和湿地保护奖励资金等项目资金1210万元,建成了管理站、管护点、宣教中心、监测监控中心和巡护道路等,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湿地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在“世界湿地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湿地保护宣传活动,营造珍爱湿地、保护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秀美多姿的湿地湖泊已经成为“塞上江南”巴彦淖尔的“绿色”名片。“十四五”期间,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按照整合优化后的全市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全面加强管理,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确立自然保护地界线,形成自然保护地一张图、一套数,力争使全市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及其演化过程得到系统性保护,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目标提供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