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建厅召开“一湖两海”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例会
原标题:自治区住建厅召开“一湖两海”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例会
8月31日上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一湖两海”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例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厅机关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一湖两海”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会商。
会议听取了各处室及相关盟市关于“一湖两海”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布置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要积极开展2021年专项工作,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各盟市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及时掌握“十四五”方案编制最新进展,对照已经印发的《“十四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和即将印发的《“十四五”时期岱海流域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十四五”乌梁素海水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规划》,常态化开展“一湖两海”专项治理项目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要密切关注“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十四五”时期有关指标,加强年度进展情况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指标实现的问题,确保“十四五”末按期达成指标。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问题意识,针对自治区政府以审促改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指出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加快整改进度,切实提高整改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列出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量化阶段性整改目标,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采取务实工作措施,推动“十四五”综合治理工作持续走向深入。要重点指导相关盟市做好点源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结合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收尾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湖两海”流域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湖两海”流域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再生水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