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四步走”落实落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原标题:自治区统计局“四步走”落实落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统计局以“四步走”的方式对旗县(市、区)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进一步压实乡镇基层基础工作任务,激发各级统计机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活力和动力。
一、迈好起步,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工作任务。自治区统计局按照统计基层基础“八有八化”建设内容,制定乡镇基层基础建设需达到的34项工作标准。以统计工作任务台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承担的名录库维护、乡卡、农林牧渔业报表、夏季畜牧业调查、规模(限额)以下单位统计调查等5大项工作任务,涉及到的28项报表制度,对乡镇负责报表制度的上报时间、上报平台、注意事项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要求。
二、走好齐步,细化责任分工,制定评价办法。自治区统计局制定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八有八化”规范化建设标准(2021版)责任台账和评价责任台账》,细化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目标、依据、方法、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一整套工作流程,明确了各专业处室对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评价任务。尤其是对下沉到乡镇一级开展的扩大范围调查和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的统计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列明了各专业处室对乡镇代报、催报工作的指导任务、评价依据、时间要求。
三、抓好进步,量化评价规则,“奖”“惩”分明。自治区统计局依据乡镇基层基础建设需达到的工作标准,按月对乡镇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和统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采取“基础分、加分项、减分项”三项得分汇总的方式进行评价,对于未到达“八有八化”建设标准的乡镇逐项减分,对于实行村级报表电子化或网络化、承担扩大调查范围调查和抽样调查样本单位调查工作任务的乡镇给予额外加分。
四、用好同步,组织视频验收,与乡镇“面对面”。自治区统计局创新工作方法,利用钉钉、微信等即时通讯平台,与各乡镇直接进行视频连线,通过视频连线,对乡镇的纸质报表和电子台账的规范化情况,以及统计人员专业化程度、数据处理平台熟悉程度进行检查。同时对每个乡镇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和交流,实现了“一插到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