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原标题:通辽市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近日,从通辽市社保中心了解到,通辽市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元。截至目前,通辽市已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调增和应补发部分共计498.84万元,预计于10月底全部调整完成。
此次调整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3元增加至每人每月14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分级负担。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部分全部由政府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主要体现缴费差异,多缴多得,目前的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除以139”,所以参保人缴费档次越高,待遇就越高。在此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在可承受、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保、持续参保,为晚年生活质量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