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交管局推出“放管服”8项新措施
原标题:公安厅交管局推出“放管服”8项新措施
日前,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8项新措施。
这8项新措施旨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也是全区公安交管队伍教育整顿“大补课”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成果。具体内容包括:2021年11月1日开始,全区正式启用“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功能,便于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促进货车通行证核发工作更加公开公正。2021年12月2日开始,依托“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快速支付网上审批备案系统”,强化“警保联动”,通过嵌入交强险垫付功能,实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垫付信息互通,当事人线下申请、交管部门网上审核、保险公司网上流转,提高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工作效率;先行在高速交警各支队推行使用窗口缴费“非税电子票据”并逐步在全区推广,通过改造高速交警收费系统,完成与财政厅“统一支付公共平台”“财政电子票据中间业务平台”等系统的对接,缴款人在高速交警窗口缴款后,可通过微信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在线领取电子票据;实行机动车查验容缺办理、辖区内转移登记容缺办理。
2021年12月10日开始,在前期试点应用的基础上,在全区全面推行机动车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在全区全面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2021年12月,在巴彦淖尔市试点推行机动车驾驶人无纸化考试,全流程电子化流转和保存,无需再携带纸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