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与自治区农牧厅开展座谈交流
原标题:自治区统计局与自治区农牧厅开展座谈交流
为扎实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工作,客观反映一定时期内农林牧渔业生产规模和总成果,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与农牧厅就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会上,自治区统计局详细阐述了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统计监测主要内容以及调查的开展方式、周期、数据上报流程等内容。并详细介绍了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核算范围、数据来源、核算方法等工作流程。内蒙古农牧厅介绍了当前自治区农牧业发展现状及预期情况,并对相关数据生产过程进行介绍。
期间,双方就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进行了深入交流,围绕种植业、畜牧业、特色养殖业、渔业、饲料饲草、农田建设改造、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的统计工作进行了探讨。会议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与农牧厅近几年在数据共享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为有力有序推进农业及相关产业核算奠定坚实的基础。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交流,扎实做好内蒙古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工作,为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内蒙古农牧厅表示,将全力配合统计局做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提供好基础数据。
通过座谈交流,双方进一步加深了对各自工作的了解,为进一步夯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核算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双方将就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农业和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方面加强合作,适时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农牧业生产运行中的新情况、新变化,为准确反映农牧业生产运行态势提供坚实的工作保障。
内蒙古农牧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发展规划处和统计局农牧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此次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