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公布高中录取照顾政策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呼和浩特公布高中录取照顾政策

5月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2017年呼和浩特市高中录取照顾条件规定公布:按规定,烈士子女、公安革命烈士子女可加20分录取,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录取。

另外,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1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中规定的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因公牺牲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此外,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加4分录取。(记者王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