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用不用考?职称评审有哪些新规?关注2017呼和浩特市职称制度改革

魅力霍林河 1970-01-01 08:00:20

原标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用不用考?职称评审有哪些新规?关注2017呼和浩特市职称制度改革

10月18日上午,呼和浩特市职称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召开。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2017年呼和浩特市职称评定工作呈现评审范围扩大、评审向基层倾斜、评审职称权限下放、完善失信惩戒机制等特点。

突出了新规新貌

首先,2017年职称评审中对论文和科研成果等条件的设置更加合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各职称系列不再统一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评审对市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继续设置论文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各系列中级(工程系列副高)及以下职称,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只作为参考性条件。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原则上按照单位高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应控制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申报比例以旗县区和市直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其次,放宽了职称评审条件。除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参加外,凡在呼和浩特市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央、自治区驻呼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员均可申报职称。

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和在呼和浩特市工作年限的限制;中央、自治区驻呼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委托函方可参加,在呼和浩特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同时,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申报、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再次,职称评审下放了权限。将旗县区及以下单位初级职称(包括初次认定)评审权下放至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试点,下放新城区、托克托县各专业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三年内,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将逐步下放至各旗县区;下放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将职称申报材料审核权,下放至各主管局。

此外,改进了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程序。高级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将材料报送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由行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由呼和浩特市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报送自治区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无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系列材料,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接收,按原渠道报送。

最后,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扶持了基层人才

此次职称制度的改革除了对艰苦边远地区和旗县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之外,规定对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专科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评审;还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

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生工作后,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完善了失信惩戒机制

呼和浩特市职称制度改革中对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失信黑名单。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申报人员须签署《申报人诚信承诺书》,评审结束后与评审表一并放入本人档案。(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任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