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将儿童苯丙酮尿症患者补助提高至2.5万元

魅力霍林河 2015-07-11 14:54:00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将儿童苯丙酮尿症患者补助提高至2.5万元

本网讯(记者 赵静)7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提高农村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产科急危重症抢救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呼卫计〔2015〕339号),将苯丙酮尿症患者补助最高从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

经呼和浩特市卫生计生委调研发现,越是低龄儿童治理费用越高,以前每人每年封顶1.5万元的补偿费不能满足补偿目的。随着年龄增加费用药物依赖减轻,报销费用呈递减趋势,呼和浩特市将苯丙酮尿症患者细分为3个阶段,其中0~3岁每年每人补偿封顶为2.5万;3~6岁每人每年补偿2万;6~14岁补偿1.5万。该市苯丙酮尿症患者,凡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患者,持新农合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到属地新农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救治申请表》,即可以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苯丙酮尿症患者使用含苯丙氨酸成分的特殊食品、治疗专用药品、检查费用均纳入新农合,报销80%,其余20%由个人承担,患者属民政救助对象可申请民政部门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