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年“非遗”保护硕果累累

魅力霍林河 2015-09-10 09:28:00

原标题:内蒙古十年“非遗”保护硕果累累

9月6日至12日,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在我市举行,通过活态展示、音乐舞蹈展演、非遗产品以及实物、图片、视听等形式,展示我区10年来的“非遗”保护工作成果。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鲜明、底蕴深厚,是民族文化的基因与根脉,是草原文化的重要资源,更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以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据自治区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乔玉光介绍,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保护机构基本覆盖,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我区十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累累硕果。近几年,我区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基本建立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五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列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900多个,传承人7000多名。其中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8个,自治区项目342个,盟市级项目1190多个,旗县级项目2310多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2名,自治区级传承人564名,盟市级传承人2104名,旗县级传承人3732名。

启动了“内蒙古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对自治区具有代表性的10大类、70个重点项目进行有计划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极大地推动了全区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并编辑出版了《内蒙古蒙古族传统服饰典型样式》等系列成果著作。全区建立6个蒙古族长调民歌、呼麦、马头琴保护传承基地、传习所;设立13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面积约43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37%;设立自治区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67个(其中10个为国家级)。推出了“千校万户”计划,在上百所大中小学校开展非遗传承教学,使优秀传统文化扎扎实实地走进校园,让学生感受非遗精粹和魅力。

此外,我区酝酿通过法治渠道进行非遗保护,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已列入自治区人大立法计划。旨在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加大合力,形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群众心灵。(记者王中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