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为医师多点执业开绿灯 10月1日正式实施

魅力霍林河 2015-09-14 09:50:00

原标题:内蒙古为医师多点执业开绿灯 10月1日正式实施

原标题:我区为医师多点执业开绿灯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全区医师多点执业开绿灯。

新版《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将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在该技术职务任职的工作年限要求由满2年延长至满5年。取消了医师执业地点总数不得超过3个;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医师拟申请多点执业时,第二执业地点必须是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多点执业医师注册的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级别不得高于第一执业点,旗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医师多地点执业注册只限于本旗县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医师不得担任其注册的第二、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注册医疗机构的经营活动等规定。并明确指出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除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能从事其他形式的多点执业。

此外,新版《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对执业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等,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服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安排;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依法执业,严格遵守执业规则,并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执业地点、范围和类别开展诊疗活动,禁止超执业范围、超执业地点、超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不得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各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及患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