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玩户外时别“玩命”

魅力霍林河 2015-11-11 08:24:00

原标题:驴友玩户外时别“玩命”

原标题:户外运动任性无畏,遇险事故频频发生,相关部门提醒——驴友玩户外时别“玩命”

8月28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圣水梁,一名登山驴友突发心脏病被困山顶,消防官兵正在救援。张乐 摄

5月23日,一名户外运动者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登山时受伤被困,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赛罕三中队的官兵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张乐 摄

“户外运动别冒险,一定要注意安全防范,在安全范围内活动,生命第一!现在屡屡出事儿的户外自助游团队,大多是驴友通过网上论坛、QQ群邀约成行的,组织松散、随意性大。野外迷路者报警时往往连自己的具体方位都不清楚,给救援带来极大困难。”11月3日,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土左旗一中队班长武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中队每年都会接到十几起营救驴友的任务,每次都是中队全体出动,搜寻时间都在十几个小时以上。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登山、攀岩、徒步穿越等户外运动的队伍中,然而,由于相关活动组织参与盲目,风险管理控制的非专业性,政府监管与法律规制薄弱等多重原因,驴友遇险的事故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一些驴友更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另一些驴友虽然获救,但也让国家和社会承担了高额的救助费用。

“去年6月17日,我们接到一名驴友在什报气村豹榆沟遇险的求救电话。搜寻半天后发现,遇险者的坠落处为离地20多米高的山腰,崖壁十分陡峭,人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我们依靠普通的救援器材根本无法靠近,不得已又和支队取得联系,调集了支点滑翔绳索和多套攀高负重绳索,接近凌晨才将遇难者抬下山。”武岩说,事发地豹榆沟山势险峻,没有专业的带队人员是很难进去的。在没有专业攀岩设备的情况下攀登险峰,是在拿生命冒险。

自治区边防总队汇总了各边防派出所今年以来的营救记录,截至目前大小营救达上百次,而户外探险营救就有几十次。这些救援大多需要公安、消防、边防等多个部门的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同时出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近年来我区最大规模营救驴友的行动是在今年5月,寻找两名穿越巴丹吉林沙漠失踪的吉林建筑大学的男生。”阿拉善右旗公安局民警特木苏参加了这次营救,他说,之前也发生过驴友徒步穿越巴丹吉林沙漠失联的事件,旗里为此专门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成立了救援指挥部。这次搜救武警和边防都参加了,光搜救车辆就有45辆,还发动了周边牧民展开搜救。

“最终发现两名男孩时,其中一人已经死亡,另外一名身体极度虚弱。虽说生命无价,但是救援单位出动救援人员数百人并配备了器材,每台救援车辆的费用都在4000元以上,还发动了数百名当地群众,成本无法核算。希望这些年轻人珍惜生命,不要尝试无知无畏的探险。”特木苏说。

每次救援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驴友究竟该不该为自己的冒险行为买单?记者了解到,按照国际惯例,在民间探险活动中,这些由搜救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搜救活动的提出者和被搜救者及其家属负担,但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民间自发组织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做出专门规范,也没有对组织者、参与者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出规定,更没有明确的责任人来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我国在2003年施行了《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实施了《旅游资源保护暂行办法》。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户外活动的管理办法,上述两个办法也都未明确规定个人遇险应承担什么责任。”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系研究生巴图说,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对于户外运动管理的法规,加强对参与户外活动人员的培训,对商业性探险旅游机构或俱乐部进行资质认定和管理,对于非营利性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相关组织活动,引入第三方机制进行引导。同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或规章,比如,要求各景点加强管理,多设立警示标志,多劝阻。采取强制保险,如出现意外事件,可由保险部门买单,同时户外运动者也要承担责任,以此达到让探险者事前充分考虑好后果及评估自身能力的目的,做到量力而行。(记者毛锴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