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高考报名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 务工随迁子女可报考
原标题:2016年内蒙古高考报名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 务工随迁子女可报考
原标题:2016年我区高考报名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确定
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迁入我区人员符合条件可报考
11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我区2016年高考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考生信息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报名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已经确定。
据了解,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013年参加中考条件外,截止到2016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13年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人员截止到2016年9月1日,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区户籍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时30分至12月12日18时,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名者不安排补报。
有关报名的详细情况,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记者 章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