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长城保护经费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
原标题:内蒙古:长城保护经费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长城保护工作,并决定从2016年起,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
据了解,自治区决定在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设立长城保护管理机构,设立长城保护基金。设立全区统一免费举报电话96059,受理长城保护投诉有关事宜,充分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同时,自治区要求各盟市、旗县(市、区)文化、文物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境内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从盟市、旗县(市、区)到苏木乡镇、嘎查村的长城保护管理体系和保护员制度,落实《长城保护工作责任状》。各盟市、旗县(市、区)要将长城保护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长城保护专项经费。
据介绍,根据我区长城资源专项调查确认,我区境内长城由战国、秦、汉、北魏、金、明等多个朝代修建而成,总长度超过7500公里,位居中国首位。由于风沙、雨雪、地震等自然因素,加之年久失修,致使我区古长城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年来,我区动员社会力量保护长城,形成由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沿线百姓组成的长城保护网络。(记者 李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