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原因导致内蒙古积存尸体630具
原标题:4种原因导致内蒙古积存尸体630具
原标题:4种原因导致我区积存尸体630具
记者4月8日从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了解到,截至2015年底,全区共有630具尸体存于各地太平间、殡仪馆,短则五六年,长则二十几年。
“积尸严重的问题在内蒙古各地都有存在,需要派专人看管和维护,浪费了人力、财力,影响着我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巡视员王庆民说。
目前我区太平间、殡仪馆积存的尸体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型:第一种是无名、无主尸体。对于非正常死亡的无名、无主尸体,公安机关在没有找到死者家属前没有办法开具死亡证明和送至殡仪馆进行火化;第二种是有名、有主尸体。这些尸体大多涉及各类纠纷,死亡证明的开具也有难度;第三种是涉及医疗事故的尸体,因医患矛盾未解,尸体迟迟不能得到处理;第四种为涉案尸体,由于案件未破,尸体需继续留存。
“打破停尸困局的根本出路是完善法律法规,厘清尸体处理程序。”王庆民建议,对各种原因导致的“停尸不顾”现象如何处理和惩处,公安机关、殡葬管理部门、医院等处理主体的权责分配等问题都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记者刘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