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5个盟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原标题:内蒙古5个盟市被确定为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日前下发《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并附列100个试点城市名单。内蒙古的通辽市、包头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在列。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6月30日前制订出既有针对性又具可操作性的试点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在区域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开展综合改革。要把落实政府责任、健全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分级诊疗等内容,纳入2016年的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予以推进落实。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为今后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提供基线数据。要加强对试点进展的监测,收集相关数据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要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督导评价,持续开展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区要通报问责,并收回有关补助资金。
据了解,截至目前,内蒙古共有8个城市被确定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其中,鄂尔多斯市是2014年被确定的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也是全区最早被列入的国家试点城市。2015年,呼和浩特市和乌海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 (记者 张文强)
《内蒙古日报》2016年5月21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