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项重点工作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原标题:内蒙古五项重点工作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针对当前就业形势,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就做好今年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工作下发通知,将从五个方面推进,努力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各高校要加大项目引导、政策鼓励和宣传动员的工作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六大服务项目招录,配合各项目牵头部门实施好基层服务项目的招募工作。同时,进一步畅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渠道,切实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组织中小企业集中开展校园宣讲和招聘活动,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就业。此外,继续做好高校学生征兵工作。要从国家和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协助兵役部门和牵头处室对大学新生、在校生、毕业生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调动和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征兵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是持续抓好校园招聘市场和网上招聘市场建设。各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继续提升分区域、分行业、分层次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校园招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人员和院系专业教师的作用,广泛收集用人信息,开展个性化、差异化的咨询服务。
三是以精准服务为目标,切实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水平。首先,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深入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详细记录毕业生求职地域、意愿、薪水等就业意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毕业生数据库与用人岗位数据库相对接,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切实降低求职招聘成本。要充分借助“内蒙古高校毕业生服务平台”优势,帮助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其次,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机制。各高校要按照我区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指标体系,把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纳入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台账,确保毕业生未就业情况统计准确客观。要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院系认真核实汇总就业数据,学校实时更新就业监测系统相关信息。要重点围绕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两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指导服务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再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进一步细化方案、指标和内容体系,将创新创业相关情况以及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升学、暂不就业等内容纳入就业质量报告。各高校要在年底前完成本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
四是全面抓好就业援助,促进我区贫困家庭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大学生就业创业人数“双提高”。要精准掌握贫困家庭毕业生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任务明,管理规范。要动态掌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计划,通过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开辟绿色招聘通道,定期召开就业援助或专场招聘等多种形式,确保就业帮扶有的放矢、精准到位。鼓励蒙古语授课学生辅修第二学士学位、第二专业或加修应用类课程。积极开展职业生涯发展专项教育,帮助学生客观评价自我,转变就业观念。建立并完善信息台账,采取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等一切可行的帮扶措施,促使其顺利就业。对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进行集中培训,开展跟踪服务。
五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督查机制。各高校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健全就业部门牵头,招生、教学、学生、武装、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明确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开学有部署、工作有分工、过程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机制,通过采取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及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记者王中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