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四区小学入学细则出台

魅力霍林河 2016-07-20 09:05:00

原标题:呼市四区小学入学细则出台

昨日18时,我市市四区幼升小划片范围公布。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呼教发〔2016〕12号)要求,市四区根据入学人口分布、学位数、公办民办学校的容纳能力,尽量统一入学门槛和条件,出台小学入学具体细则,尽可能保障划片就近入学的公平公正。

首要条件——适龄儿童的网上信息采集和注册是市四区小学生入学的首要条件。凡不参加我市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被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不安排就学。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取消其当年入学资格。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仍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没有市四区正居户籍、在市四区合法稳定居住、就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条件——市区正居户口学生入学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要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地址要一致。因特殊情况造成本市市区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住宅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则需按照各区相关规定办理。

此外,凡属玉泉区城区正居(含城中村)户籍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可志愿选择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或就近片区内指定学校登记入学;属玉泉区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可志愿选择百什户民族小学或就近中心校所属学校登记入学。接受蒙古语授课学生入学安排,户籍或居住地在玉泉区、托县、和林县和清水河县范围内的学生入玉泉区民族实验小学就读。具有新城区满族户籍的适龄儿童入满族小学必须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首席记者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