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不合理行为 内蒙古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

魅力霍林河 2016-07-22 10:04:00

原标题:遏制不合理行为 内蒙古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

7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自治区重点监控类和限制使用类辅助用药实施分级管理,不得越权开具使用。

目前,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常态化监管机制尚不完善,临床用药不规范、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针对一些价格高、用量大、辅助性治疗药品的使用管理存在疏漏,不同程度存在不合理用药行为。

通知称,各医疗机构要明确辅助用药分类使用原则,指导临床各专业合理用药,逐步降低辅助用药使用比例。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和考核,把处方合格率作为检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建立处方点评与用药培训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通知指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重点监控类辅助用药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类辅助用药处方权。开具时充分考虑药品成本与疗效,遵循能不用的不用,能少用的不多用,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输注,能用低档药品的不用高档药品的原则,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疗程、剂量和适应症开具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经济。(记者段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