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加强对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日常监管
原标题:卫计委加强对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日常监管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文强)自治区卫计委日前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日常监管的通知,以此强化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日常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有效规避医患纠纷。
通知要求,各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将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日常监管与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属的监督机构要加大对未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或备案后未按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以及开展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对未按规定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或医师,要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由此发生问题的,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制度。每年2月底前,各医疗机构要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专业质量控制中心报告上一年度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信誉评分制度。
自治区卫计委将不定期对全区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并对各地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