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跻身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先进集体
原标题:首府跻身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先进集体
9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表扬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出的2015年度96个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94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其中,呼和浩特市作为地级试点城市先进集体入选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卢军峰入选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这是我区唯一入选此次表彰名单的城市和个人。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区共拥有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两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其中,呼和浩特市2015年共申请专利2614件,占自治区申请总量(8876件)的29.5%,全年授权专利1619件,占自治区授权总量(5522件)的29.3%,均居自治区首位;截至2015年年底,呼和浩特市有效发明专利1379件,占自治区有效发明专利总量(3051件)的45.2%,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6件。2015年,呼和浩特市工业企业重大专项专利转化项目13项,专利转化项目中科技经费投入近1000万元,引导和拉动投资2900余万元。新培育市级知识产权试点13家。全市27%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众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科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家企业成为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试点企业,在企业内部先行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推行工作。(记者 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