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规范和调整景区门票价格
原标题:内蒙古规范和调整景区门票价格
12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去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加快转变政府价格职能,内蒙古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后,近日,对景区门票价格重新进行了规范和调整。
在内蒙古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今后一律明确为政府指导价。现行景区门票价格为最高限价,允许景区管理机构或企业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变化对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价格,淡季价格下浮不限。
放开呼和浩特市小井沟生态旅游景区等49家原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将目前由内蒙古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鄂尔多斯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等18家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权限,授权景区所在地盟市人民政府和扩权强县(市区)试点旗县人民政府属地管理。
确定鄂尔多斯市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等10家景区为内蒙古实行价格报告制度管理的重点旅游景区,在调整门票价格并向社会公示前,需提前向价格主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
将新建景区门票的价格管理权限,授权盟市人民政府和扩权强县(市区)试点旗县人民政府管理。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实行目录清单制管理。凡列入目录清单的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景区,门票价格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自治区发改委在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全区实行政府指导价景区名单。
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公示制度。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价格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要求各景区也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景区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景区价格管理的透明度。(记者 白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