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并举提升宗教工作水平(民族宗教局)
为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使宗教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从三方面做好宗教工作。
一、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每年三、六月份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通过走访宗教活动场所,印制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二是以召开培训会为抓手,强化了教职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的学习;三是以组织学习会为重点,夯实教职人员民族宗教理论的基础。
二、加强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我局通过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加强了宗教信息三级网络的建设,完善了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职能,做好了《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在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我局通过每月定期走访各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场所安全大检查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检查等活动,更好的促进了我市宗教和谐稳定。
三、积极地为宗教活动场所做实事、做好事。为进一步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保护好信教人员的精神家园,近年来市委统战部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全市宗教场所解决了建设维护和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其中,为基督教堂新建的综合服务楼协调减免了部分建设费用,并解决了冬季供热问题;协调住建等相关部门投入20多万元为清真寺进行了防水、墙面保温、地面硬化、门窗更换和大门改装等全面维修。今年我局与规划、国土、民政和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完成了10000平方米穆斯林墓地迁址、围封、绿化。
通过深入宣传加强管理,真心服务等举措,我局在致力于为宗教界排忧解难的同时,充分发挥出我局的服务和管理职能,切实为我市宗教界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宗教界人士对我局服务管理的满意度也在逐日升温,切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和宗教群众的关怀,促进了我市社会稳定宗教和谐。(文/郝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