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工商局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魅力霍林河 2016-03-16 00:00:00

















3月15日上午,霍市工商局联合市公安、发改、食药监、质监、烟草等部门单位在鸿宇购物广场举行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投诉台、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受到广大企业和群众的热烈欢迎。市工商局及相关部门单位执法人员向群众仔细讲解法律知识和案例,并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禁止传销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单,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参加活动的企业单位代表宣读了诚信经营倡议书,并对相关产品和服务进行了展示。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对引导市民提高维权意识、提高识假辩假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及净化市场消费环境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现场活动结束后,工商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共同销毁了假冒伪劣商品及过期食品,价值9000余元。

信息来源:霍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