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四举措力保煤炭企业安全生产
一是与市属各煤矿及民爆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承诺书》、《严禁超能力生产承诺书》,并按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霍林郭勒市地方煤矿日常安全监管计划》《霍林郭勒市民爆企业日常安全监管计划》,明确日常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要求,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划、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严格履行煤矿建设程序,严把安全许可关。加强宣传,增强煤矿企业规范办矿、安全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为防止煤矿复工的随意性,保障安全复工,严格批复流程。三是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要求市属煤矿及民爆企业落实“三项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共培训1152人次,其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员培训717人次,特殊工种435人次。四是为督促企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深入推进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共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90余次,下达责令改正书82份,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90余条,所有隐患均已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
信息来源:霍市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