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财政局切实做好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结余情况报送工作
近日,市财政局根据《关于报送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结余情况的紧急通知》(内教财函〔2016〕29号)文件要求,对2013年至2015年中央和自治区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认真核对。
经统计,2013年至2015年,我市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改造长效机制专项资金共计1126万元,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计1568万元,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共计180.61万元。通过审核2013至2015年度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情况,对比执行进度,霍市在上级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上,全部按照文件精神,及时足额拨付,不存在结转结余资金的情况。
信息来源:霍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