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司法局四项举措着力推进“公调对接、民调进所”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通辽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构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霍市司法局联合公安局开展“公调对接、民调进所”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今年4月底下发了《霍林郭勒市关于开展“公调对接、民调进所”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派驻式”人民调解员的选派和管理、“派驻式”人民调解室的工作要求和“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等相关内容。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各工作室均实行“派驻制”模式,规范设立调解员办公室、调解室、调解等候区等三个功能区,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公示驻所调解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全部悬挂上墙,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三是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配备。按照各工作室配备不少于3名调解员的原则,进行公开选聘调解员,严格把好调解员的进口关,加强业务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调解员队伍机构。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纠纷案件台帐,一案一卷,及时归档;台帐分类管理,清晰有序。各派出所“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副主任由司法所派驻人员和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兼任,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调解员。
目前,全市5个派出所“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已全部建成并开展工作。
信息来源:霍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