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多举措编织“低保”保障网
霍林郭勒市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低保救助等民生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了低保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的“兜底”作用。
2017年,我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630元/月提高到660元/月,人均月补助标准由450元/ 月提高到470元/月,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结合“规范提升年”活动,针对全市7000人“低保”资格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入户互查互检,结合经济核对和执法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精准识别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185户377人“低保”资格,有效确保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将“低保”“三无”等困难群众大病报销比提高例到70%(上至10万元封顶)。开展医前、医中、医后相结合的救助新模式,为慢性病贫困户提供医疗救助卡,有效缓解了贫困户就医困难问题。并在自治区率先开展医疗救助领域因病致贫和低收入群体的认定工作,并被自治区民政厅确定为两个旗县代表之一。
来源:霍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