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近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霍林郭勒市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霍政办字〔2018〕14号)。通知指出,为更好的向贫困人口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霍市实际,制定了《霍林郭勒市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实施方案(2018—2020)》。方案包括实施项目、实施对象、管理办法、保障措施等内容。
方案指出,“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是指定点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和中蒙医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用,患者住院时无需缴纳押金,直接就诊;患者出院时只需在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窗口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市医保局、市民政局、扶贫商保按规定给予报销。实施对象为2016年建档立卡户和贫困边缘户及2017年相对贫困户,贫困人口范围由市扶贫办认定,实施动态管理。
来源:霍市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