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防火指挥部发布“清明节”森林防火通告
日前,霍林郭勒市防火指挥部发布“清明节”森林防火通告,倡导全市市民“文明祭奠”,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通知指出,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清明节期间全市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环保的清明节,市防火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民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积极主动参与森林防火,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二、“清明节”期间,全市实行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等重点林区严禁上坟和烧香烛纸冥制度。
三、提倡摆放鲜花祭祀等“文明上坟”行为。严禁在林区吸烟、烧香、烧纸冥、燃放鞭炮等;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管农事生产用火。
四、进入林区的人员,要主动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登记,主动交出火种,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
五、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上坟用火的,一律按违规用火进行处罚,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严惩肇事者。
六、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