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实施“清水行动”保护水资源
霍林郭勒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重点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禁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全面解决河内违规放牧、倾倒垃圾废物、非法围垦河道等问题;实施河流清淤工程,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避免不达标淤泥污染沿河生态圈;加强河流两岸生态治理,科学修路筑堤、植树造景、建设湿地,逐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
同时,推动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创新升级,新建15公里污水管网,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加快中水管网建设,新建20公里中水管网,将中水用于电厂发电、园林绿化、洒水降尘,中水利用率达到48%,2018年达到60%以上。全面封停自备水源井,供热企业应急水源加装流量计,严厉查处违规偷采地下水行为。广泛开展水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意识,积极构建节水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