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审计局打造“阳光审计”品牌
实施阳光执法,做到依法审计。加强法制建设,将审计法制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大力抓、全局共同参与的审计法制建设新格局;加强法制学习,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确保学习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加强程序管理,严格把关审计项目计划、审前调查,规范审计执法程序,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及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确保各项程序符合法规规定。目前,开展法制学习3次,观看法制宣传片2次。
树立阳光形象,做到文明审计。认真学习《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将职业道德、社会美德及个人品德融入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在与被审计单位人员的交流中,做到有理有节,平等相待。正确处理与审计对象的关系,发挥“审、帮、促”作用。将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一环,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树立阳光心态,做到廉洁审计。加强廉政教育,打好“预防针”。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干部廉洁从政意识,遵守财经准则,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强化监督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等制度。设置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认真推行审前公示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确保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