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全面预防校园欺凌、暴力 共建和谐校园
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并把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扎实开展法制教育。结合“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宣传栏、板报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同时,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心理健康辅导、专题教育讲座、发放安全手册等方式,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提升学生认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危害的严重性。
规范日常管理。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机制。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在源头上减少或消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强化校风校纪。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在节假日、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无欺凌、无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