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四项举措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地周围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及环境污染严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新建项目坚决不批。
加强水质监测。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一旦发现水质异常,迅速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确保妥善处置。截至目前,根据饮用水源监测结果显示,4个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强化监管巡查。今年以来,霍林郭勒市继续把改善水源地环境质量纳入议事日程,大力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源地防护区和加强废水排污企业环境监管等为重点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落实应急机制。制定《霍林郭勒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指挥水平和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通知、早处置,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