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四步走”打造未检工作新模式
年初以来,霍林郭勒市检察院依法全面履行未检职能,不断强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创新探索“四步走”未检工作新模式,取得良好的效果。
加强未检工作的专业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根据工作情况,院内设置独立的未检部门,并建立单独的未检办案区,启动“捕、诉、监、防”一体化帮教模式,同时,根据未检工作特点,挑选三名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教育、感化工作的女干警专门从事未检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专门配备一名蒙汉双语人才,进一步提升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业化水平。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侵犯未成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的各类成年人违法犯罪。
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立体式”综合救助工作。首先积极与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监护人不在身边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全程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其次,对家庭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缓解家庭经济负担。最后,根据涉案未成年个人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心理疏导方案,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服务、引导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提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力度。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刑事司法方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配套机制。根据每个涉案人员的个人成长经历,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教方案,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涉案人员定期汇报制度、护苗档案制度和审查考核制度等。经定期的跟踪帮教、社会调查等方式,逐步提高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力度,防止涉案人员二次犯罪。
加大保护未成年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市检察院不断探索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举措。一方面开展了“法治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另一方面开展“校园外的法治宣传”活动,法治宣传活动全程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信息化优势。同时,该院积极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邀请各学校学生前来参观学习,给孩子们提供学习的法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