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着力加强监管力度 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严格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制定霍林郭勒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设置独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户,杜绝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为的发生。
健全房地产行业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房地产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及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检查,杜绝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过期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以及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等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截至目前,霍林郭勒市现有自治区优秀小区3个,自治区示范小区2个,通辽市优秀项目1个。
强化物业小区安全检查。成立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辖区高层建筑、多层消防安全、物业公示内容、小区卫生情况、停车位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全年共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安全生产检查4次,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家,对不符合规范的物业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年初至今,共消化房地产库存2479套,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目标,年度去库存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