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台街道为劳动者“保驾护航”
莫斯台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搭建多元平台、建立多样机制、汇聚多方力量,构建基层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被评为“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
“1”个核心为引领,构建有效工作体系。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通过“6规范”“5上墙”,做到有场所、有制度、有软硬件设施。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调解登记、调解记录、调解协议等工作档案,实行“1案1卷”全程纪实管理。配强人员力量,现有专职调解员3人,均正式在编,持证上岗。
“3”方平台为依托,搭建多元处理机制。搭建企业调解委员会、街道调解中心、人社仲裁院三方协作调解平台,截至目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3件,涉及劳动者56名。
“N”支队伍为支撑,形成纠纷调处合力。整合宣传、信访、司法、工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领域的骨干人员,成立N支兼职调解组织。根据纠纷性质,调解中心协调相关领域兼职调解员共同了解案情、研究相关政策法律、制定调解方案,确保成功化解劳动纠纷。目前,已成立兼职调解组织4支26人。
“4”项职责为主线,助推基层治理升级。认真履行宣传政策、调解纠纷、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履行等4项工作职责,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经常开展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并联合市人社局仲裁院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围绕劳动合同签署、用工单位工资支付、雇佣工年龄、最低工资规定等内容,进行定期巡查,有效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截至目前,开展宣传627次,发放宣传资料10种2万余份,接待咨询2300余人次。
两年来,街道调解中心巡查工作覆盖2000多家,建立企业电子用工档案331个,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4万余元,做到了最大限度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