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完成特困人员普查工作

魅力霍林河 2019-09-03 00:00:00

为全面了解我市特困家庭基本情况,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目标,查补特困供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保、骗保等漏洞,规范定期复核和应退尽退机制,今年,市民政局组织专人利用近两个月时间,对全市63户73名特困人员进行了入户普查。

普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所有享受特困补贴人员的详细住址、生活状况、身体状况、家庭状况重新进行了核查,对身体好转恢复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进行了自理能力评估,对转街道的特困人员重新做了登记,并对所有特困人员的社会保险、婚姻状况等现状重新进行了核实。经核查,我市63户73名特困人员情况属实,可享受特困家庭补助政策。

据了解,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为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残级的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特困人员供养方式为分散供养和福利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人员享受特困生活补贴1100元/人/月,集中供养人员1600元/人/月。对每位特困人员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被认定为全护理和半护理的特困人员,每月为其监护人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全护理照料护理补贴为1084元/人/月,半护理补贴为417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