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纪委监委以“631”工作法 常态化推进清风肃纪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以“631”工作法为抓手,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深化治标强化治本,为实现党风清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常态化推进“清风肃纪”专项工作。
聚焦“六个清单”,明晰岗位职责。全面梳理“六个清单”,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政治责任清单、履职正负面清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派驻机构职责清单、派驻监督底单。督促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党(党组)委和一把手、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政治责任清单,履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发《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改进、自我整治。修订完善2021年政治监督清单、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清单。强化政治监督思维,保持政治监督定力,找准政治监督定位,提升政治监督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聚焦“三个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三个制度”,即建立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机关月报告、向派驻单位月提示制度、建立履职情况报告考核制度、建立统筹衔接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以及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督促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63次,处置问题线索18件,立案1件,处分1件1人,组织处理4人。
聚焦“一个档案”,提升监督质效。建立苏木街道和驻在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档案。动态更新档案内容,重点解决好日常监督“宽松软”问题,发挥各苏木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督促检查各党(党组)委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动态掌握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情况,精准、科学、有效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精准性,提升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