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执行改革蹄疾步稳 胜诉权益加速“变现”

魅力霍林河 2021-09-28 00:00:00

“我一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本以为欠的钱肯定拿不回来了,偶然中得知了被执行人回到了霍林郭勒市,我赶快告诉了执行法官,他们立即采取措施,帮我执行回了全部的钱。本来无能为力的事情有了着落,我特别高兴。”近日,韩某申请执行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他激动地讲述着自己的心情。

在我市人民法院全力投入执行工作模式改革的一年多时间里,这样令申请执行人感到宽慰的案例还有很多。2020年以来,市法院以提高人民满意度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模式改革,全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年初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582件,执结1160件,结案率73.32 %,位居通辽市基层法院首位。

谋划改革路径 筑牢改革基础

成立执行工作改革领导小组和执行指挥中心领导小组两级机构,提出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主线,以“及时兑现群众的胜诉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根本,以“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路径,以“线上查控线下集约、节点录入、案款管理、信访接待“为抓手,以“改革工作责任、依法办案责任”为保障的“12342”执行改革工作思路,制定以《执行工作模式改革实施细则》为支撑的“1+N”制度体系,科学优化人财物资源配置,开启执行工作新篇章。

优化工作流程 提升执行效率

执行事务集约化。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案件管理职能,集约化办理执行事务性工作,高效利用文书集约箱分类汇总外勤事务,由执行外勤组集中统一办理线下财产查询和控制工作,大幅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案件分流高效化。执行指挥中心通过线上查扣、制发文书快执快结一批;线上不能办结的分流至执行事务实施团队,在规定时间内线下执结一批;对查封、扣押需要评估拍卖的案件移转至财产处置团队处置一批。通过3道分流、分段集约模式推进案件高速流转,有效破除“1人包案”壁垒。2021年结案平均用时113.62天,较2020年同期减少15.11天,较2019年同期减少28.82天,执行效率提升明显。

案款监管阳光化。严格落实“一案一帐户”制度,设置案款专员,简化支付程序,由7人审批减至3人审批,首选线上支付,付款周期由15天缩至3天,付款能力由1天8笔增至24笔。办公室财务人员与执行案款专员共同开展联合监管,确保执行案款账户“一日一查,日清日结”,避免案款超期发放。年初以来,共发放案款1694笔8044.5万元,余款不存在无法定理由拖延发放情况。

精准管控案件 规范执行行为

在执行指挥中心设专人跟踪监督执行案件流程节点,适时提醒、催办案件,实现节点管控信息化,加强事中监督,有效避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通过12368平台向申请执行人推送节点信息2912次,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规范促执行”的目标。同时,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审管办对8个执行质效指标进行月调度排名,定期召开执行质效调度会,细致分析指标数据下滑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通报排名情况,对指标靠后的执行法官采取“分级约谈”和“表态发言”机制,倒逼执行案件质效双提升。在审管办设专人监管与审批执行案件,动态监管执行质效指标和37个关键节点,下发督办函12次24件。监察科与审管办形成执行外部监督合力,完善执行监督管理体系,实现监督管理实质化,最大限度规范执行行为,改进执行作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